此前数年,茅台管理层动辄“平价售卖”的呼吁,被外界更多视为一种姿态。然而,这一次,茅台针对“平价”的努力可能“动真格”了。
2020年12月21日,贵州茅台酒2020年度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上,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们进行了诚信宣誓,表示不加价销售、不囤积居奇、不哄抬价格、不转移销售、不虚构销售、抵制假冒侵权等。这一番动作被看作是“表演”,因为此前这样的“平价销售”宣誓已经进行了多次,但每次宣誓过后,市场依然如故,包括那些宣誓者在内,恐怕也未必真的在履行承诺。
此后,茅台的“平价措施”一波接着一波而来。
针对市场上炒作“原箱酒”的现象,茅台方面出台政策:1月1日起,茅台专卖店系统每月将80%的茅台酒按照1499元的价格拆箱售卖,公司方面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,以督促执行。
1月14日,这一规定已经将拆箱的比例从80%提升到了。可以说,此前还试图通过小伎俩依然如故炒作“原箱酒”的经销商,在政策层面已经失去了腾挪的空间。
1月22日,据传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各自成立省级专案组,开始查茅台经销商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的案子。具体内容包括:进货数量、销售数量,通过银行、支付平台查总账,销售流向延伸查下家销售情况和是否存在返点。
1月26日,一个案例引发业界关注: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,针对一家涉嫌倒卖茅台牟利的商家进行处罚,这起案件中商家囤积的茅台货值2.8万元,被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7.5万元。
市场监管局方面的依据是“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”。也就是说,倒卖茅台的行为属于侵权,执法人员解释道,只要这个酒不是从正规厂家进货的,没经授权,即使是真酒,也可判定为侵犯商标!
值得注意的是,这个案例是2020年5月间发生的(被查处的时间),但在这个当口放出,无形中更增添了协力促进“茅台平价销售”的意味。
从种种迹象看,这一次茅台试图“平价”的努力是动了真格,也得到了执法层面的配合。那么,这一次茅台会实现“平价供应”吗?
实际上,茅台价格高涨乃至于实际零售价远远超出官方指导价的原因,不止来自市场需求层面对稀缺品的“追捧”,更是一场供应层面“控制”、流通环节“炒作”、资本层面“逐利”的合力。在三方合力之下,无数散户和普通消费者被搅入其中,为其高涨“增添火焰”,也成为其“稀缺”的证明。
出于考虑“舆论”的原因,茅台的官方指导价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敢过快提升,这导致其与实际零售价之间出现较大价差。可以预见的是,未来一段时期内,茅台不会贸然提高价格,这或将导致“价差”现象依然存在。
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,不透明的经销权加上源于计划经济思想下的“配额制”,还会制约其市场“供给”,也依然会让茅台处于“稀缺”状态。在流通环节,拥有“配额”的经销商与谋求利润的“黄牛”合谋炒高了这种“稀缺”感,或者说,两者本为一体。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加入打击的情况下,“黄牛”会稍稍退却,待机而来。
在资本市场层面,在投资机会收窄的情况下,诸多机构对于茅台股票的炒作依然存在,其身上的“金融属性”不会在短期内褪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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